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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执行】焦梁律师团队代理的
弘燕山水文园房屋执行异议一案
获北京三中院全部支持
近日,焦梁律师团队代理的弘燕山水文园房屋执行异议一案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焦梁律师团队为当事人提出的案外人执行异议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全部支持。
弘燕山水文园是位于北京市东南三环至四环弘燕路的高端住宅楼盘,因开发商将土地抵押给某信托用于文旅项目融资,后项目烂尾,开发商跑路,大量业主陷入支付全款后血本无归的境地。
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律师团队迅速处理,多次走访调研、调查取证,并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2020年9月3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中止对案涉房屋的执行,当事人近2,000万元的合法财产得到法律的保护。
本次执行异议案件的主办律师为焦梁律师、郭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