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北京长江元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律意见书获通过

2020.05.14 作者:焦梁律师 ·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业绩|资本市场】焦梁律师团队为 北京长江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法律意见书获基金业协会通过 2020年5月12

资本市场私募基金

【业绩|资本市场】焦梁律师团队为

北京长江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法律意见书获基金业协会通过

2020年5月12日,北京长江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长江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项目获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核通过。

焦梁律师团队为北京长江元的本次变更提供方案建议,协助企业进行规范整改,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本项目经中国基金业协会2次反馈后办理通过。

北京长江元成立于2014年11月,于2015年4月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成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是一家提供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的专业投资机构。

本次变更项目由焦梁律师、吴滨彤律师担任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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