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重点问题
请上传申请机构成立以来的银行账户流水单(基本户及一般户均上传)。
近期私募管理人登记出资问题反馈意见归纳
1、请申请机构股东出具出资能力证明,出资能力证明应该详细说明股东的合计出资能力如何与申请机构的认缴资金相匹配,法律意见书中应对此发表结论性意见。(法律意见书应对应各项收入来源合并计算并论述,其中银行存款需要说明对应的收入来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企业资产,应说明该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以及申请机构从该企业获得的资金来源),结论性意见应有相关尽职调查依据。
2、请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说明申请机构2名自然人股东的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当前的就业情况以及设立私募证券类机构的原因及考虑。
3、请股东补充提交出资能力证明(设定抵押的房屋价值应减除借款)。
4、申请机构银行流水显示,目前可用资金余额XXX原均来自于股东XXXX的借款,请说明实缴资金来源及流向,股东是否有过桥资金出资,以及如何保证未来半年正常运营。
5、请上传申请机构成立以来的银行账户流水单(基本户及一般户均上传)。
6、请申请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说明为何验资报告后未附股东出资款转账银行回单。
——基金业协会
“反馈意见”公众号由专业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业务的律师团队创办,旨在通过分享、交流基金业协会的最新反馈意见(补正意见),及时把握行业监管思路与尺度,消除信息壁垒与信息不对称,助力拟登记管理人顺利完成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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